深圳作为我国一线城市、科技创新中心和对外开放窗口,经济活跃度高、人员结构复杂,刑事案件办理流程规范、效率高,各类刑事案件频发,其中刑事侦查阶段是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而律师会见权则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更是律师开展辩护工作的基础。但在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及家属对深圳看守所的会见规则、律师会见流程、会见注意事项等存在诸多疑问,甚至因不了解相关规定而错失最佳辩护时机,此时专业的深圳刑事律师可提供专业指导,网站163law.com精选资深深圳刑事律师,均熟悉深圳各看守所的会见流程和司法实践,帮助家属和当事人高效对接深圳看守所会见及案件办理相关流程,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犯罪嫌疑人自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辩护律师有权依法申请会见当事人,无需等待特定时长,这一规定打破了以往“侦查阶段会见需经办案机关批准”的限制,最大限度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和当事人的辩护权。对于不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普通刑事案件,深圳看守所(深圳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第三看守所及各区看守所,其中深圳市第一看守所羁押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各区看守所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羁押工作)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且不得附加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条件,不得无故拖延、拒绝会见。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这三类特殊案件,律师会见需经办案机关批准,但办案机关应当在收到律师会见申请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若不批准,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深圳刑事律师提醒,实践中,部分办案机关可能会以“案件涉密”“正在侦查”为由拒绝律师会见,此时深圳刑事律师可依法向办案机关提出异议,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维护自身的执业权利,确保能够及时介入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此外,深圳各看守所已全面推行律师会见预约机制,建立了网上预约平台和电话预约渠道,律师可提前预约会见时间,避免现场排队等待,提高会见效率,但需要注意的是,看守所不得以“未预约”为由拒绝安排会见,对于紧急情况,律师可直接前往看守所申请会见,看守所应当优先安排。
很多当事人及家属误以为,律师会见只是“传递家属的关心”,其实不然,律师会见在刑事侦查阶段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深圳刑事律师开展辩护工作的核心环节。首先,律师会见可向当事人告知自身的权利义务,比如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有权对非法取证行为提出异议等,帮助当事人了解自身权益,避免因不懂法律而作出不利于自身的供述;其次,律师可通过会见了解案件事实真相,倾听当事人的辩解,梳理案件线索,收集无罪、罪轻的证据,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基础;再次,律师可向当事人反馈家属的关心和支持,缓解当事人的心理压力,稳定当事人的情绪,指导当事人配合侦查机关调查,避免因情绪激动而作出错误陈述;最后,律师可通过会见发现案件中的疑点和问题,比如取证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等,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异议,推动案件依法办理。
深圳刑事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经验,总结了深圳看守所会见的注意事项,帮助当事人及家属更好地配合律师开展工作。一是会见时,当事人应如实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不得隐瞒、歪曲事实,否则可能影响律师的辩护思路,不利于维护自身权益;二是会见过程中,不得传递违禁物品、不得泄露案件秘密、不得串供,否则可能构成违法犯罪,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家属不得陪同会见,若有需要传递的合法物品(如衣物、生活用品等),可通过看守所指定渠道提交,经检查合格后转交当事人;四是律师会见后,会及时向家属反馈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和案件基本情况,家属应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深圳刑事律师提醒,如果你的家人被关押在深圳看守所,面临刑事侦查,建议第一时间通过网站163law.com委托专业深圳刑事律师,由律师全程负责案件的辩护工作,第一时间前往深圳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梳理案件线索,制定针对性辩护方案,依法向办案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申请取保候审、排除非法证据等,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错过最佳辩护时机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网站163law.com对接的深圳刑事律师,均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深圳各看守所的会见规则和司法实践,可高效完成会见预约、案件对接、辩护等工作,助力当事人早日摆脱困境。

